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16-073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
会议由董事长 JINSHAN ZHANG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至今。
公司原承诺争取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由
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尚需
进一步协商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 2016 年 10 月 24 日前披露重组预案。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目前重组推进情况,董事会
决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宜,批准公司继续推动本次重组工作
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即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0 月
24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上海飞凯
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
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订《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初步方案、后续安
排等内容进行了原则性约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上海飞凯
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周四)下午 2:30 点在上海市宝山区水
产路 2659 号衡山金仓永华大酒店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