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6-102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
拟将公司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信商业”或
“乙方”),并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合同》。
2、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公司应收账款的议案》,该议案获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为了盘活账面资产,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及时回收流动资金,缩短应收账款
回款期限,本公司拟将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转让应收
账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176,245,932.30 元(大写:壹亿柒仟陆佰贰拾肆万伍仟玖
佰叁拾贰元叁角整),经协商后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65,000,000 元(大写壹亿陆
仟伍佰万元整)。
二、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部分应收账款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4、法定代表人:陈景功
5、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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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营范围: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7、截止目前,该公司总资产为 76049 万元,总负债 10957 万元,所有者权
益 56092 万元,营业收入 6505 万元。
8、盈信商业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资产为甲方合法享有的应收账款,即甲方依据其
与买方签订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享有的,请求买方依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合
同债权,包括买方应支付给甲方的销售货款、服务价款、利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及其他费用。
2、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65,000,000元(大写:壹亿陆
仟伍佰万元整)。
3、甲乙双方约定,自本合同项下对应的转让款支付之日起,本合同标的资
金(应收账款)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亦承担本合同项下标的资产产生的相应
风险。在转让款支付完成后,如甲方收到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产生的任何收益或
返还的本金,甲方应划付给乙方。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应收账款转让,公司可以盘活现有资产、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及时
回收现金进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将更为
合理,将有效改善本公司经营现金流状况,以支撑公司新老业务的的持续投入和
发展。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双方签订的《应收账款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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