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专项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
法规和公司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短期银行理
财产品,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符合公司董事会权限,决策
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
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短期银行理财
产品(在 8,000 万元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监事:
刘火根 汤 浩 刘由材
2016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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