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本次
董事会的相关材料,我们作为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之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 公司《关于放弃根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股
份发行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的
议案》、《关于调整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价格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相关议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
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姚海放 曹玉璋 徐勇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