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獐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6-09-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獐岛

股票代码:00206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厚刚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华乐街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华乐街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6 年 9 月 28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

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共

减持 3,500,5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0.492257%。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2

目 录

释义 ..........................................................4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章 持股目的 ..............................................5

第三章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四章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7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7

第六章 备查文件 ..............................................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9

3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厚刚

獐子岛、上市公司、公司 指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指獐子岛集团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吴厚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獐子岛股

本次权益变动、变动、本次变动

票之行为

交易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登记公司

公司

4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吴厚刚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21022419640804****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华乐街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华乐街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上述股权外,未持有或

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章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履行自愿承担 1 亿元灾害损失与公司共度难关的承诺而减持,

净回收资金在置换 2014 年已支付的 2,000 万元承诺款的质押股权后,全部用于支付承

诺款。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獐子岛 35,555,5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999985%。后续相关安排为:

1、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本报告披露日至 2016 年 11 月 22 日期间,继续减持

6,263,500 股,计划在 2016 年度内累计减持 9,764,000 股。

5

2、2017 年及以后年度按照年最大可减持股份数(即吴厚刚董事长所持上市公司股

份总额*25%)范围内进行减持,直至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取得的净回收资金 1 亿

元(扣除相关税费)履行完毕承诺。自上述股票减持完毕之日起剩余股票锁定 3 年。

第三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獐子岛 3,9056,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92242%。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

持獐子岛 3,500,500 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 35,55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万股) (%)

吴厚刚 大宗交易 2016 年 9 月 27 日 10.37 350.05 0.492257%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905.60 5.492242% 3,555.55 4.999985%

吴厚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76.40 1.373060% 626.35 0.8808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29.20 4.119181% 2,929.20 4.119181%

二、本次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权益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35,555,5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999985%,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其中质押 27,190,000 股,未质押

6

8,365,500 股。具体情况详见《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

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权益受限等情况。

四、其他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06 年 9 月 12 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作出

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自愿接受锁定,不进行转让”;

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作出决定,以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净回收资金 1 亿元(扣除相关税费),用于承担 1 亿元灾害损失与公司共度难关,并

承诺自上述股票减持完毕之日起剩余股票锁定 3 年。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

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第四章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减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

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

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7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獐子岛投资证券部,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

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

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辽宁大连

股票简称 *ST 獐岛 股票代码 002069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吴厚刚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华乐街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39,056,000 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5.49224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持股数量:35,555,500 股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4.999985%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0.492257%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是 □ 否 √

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吴厚刚

日期:2016 年 9 月 28 日

9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獐子岛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