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函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称新华制药) 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 以
下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合伙企业拟参与认购新华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现就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本合伙企业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并已办理私募基金备案
手续;
2、 本合伙企业各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末包含任何杠
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
3、 本合伙企业资产、 资信状况良好, 认购新华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
资金为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自有资金或以合法方式自筹的资金, 为本合伙企业
广 合伙人的直接出资, 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况, 未接受新华制药、 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补偿, 认购资金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新华制药
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
4、 本合伙企业认购新华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资金将在本次非公开
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各案前全部募集到位;
5、本合伙企业以及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与下列对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I) 新华制药及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
(2) 新华制药控股股东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华鲁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人;
(3) 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6、 若本合伙企业违反本承诺, 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赔偿新华制药因此遭
D。 受的任何损失, 并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承诺 !
山东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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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称新华制药) 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 以
下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拟参与认购新
华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公司为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 现就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 、 本公司与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其他合伙人之间不存
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末包含任何
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
2、 本公司向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出资的资金为本公司
自有资金,为本公司的直接出资,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况,末接受新华制药、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 末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新华制药和中
吓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
3、 本公司将按照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
出资期限足额缴纳出资, 并确保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认购新
华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所需的全部出资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 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各案前缴清;
4、 本公司在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份的锁定期内, 不转让、 出售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处置本公司在山东聚赢产业
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中的财产份额;
5、 本公司与下列对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 新华制药及其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仆 (2) 新华制药控股股东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华鲁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人;
(3) 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6、 若本公司违反本承诺, 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赔偿新华制药因此遭受的
任何损失, 并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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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承诺 !
承诺函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称新华制药 ) 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 以
下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 @ 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拟参与认购
新华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为 [ 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
合伙)] 合伙人, 现就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 、 本公司与 [ 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其他合伙人之间不
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 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末包含
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
2、 本公司向 [ 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门 出资的资金为本公
司 [ 自有资金], 为本公司的直接出资, 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况, 末接受新
华制药、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 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新华
仆 制药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
3、 本公司将按照 [ 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约定
的出资期限足额缴纳出资, 并确保 [ 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认购新华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所需的全部出资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
国证监会核准后、 发行万案于中国证监会各案前缴清;
4、 本公司在 [ 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认购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份的锁定期内, 不转让、 出售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处置本公司在 [ 山东聚赢
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中的财产份额;
5、 本公司与下列对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 新华制药及其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尘 (2) 新华制药控股股东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华鲁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人;
(3) 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6、 若本公司违反本承诺, 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赔偿新华制药因此遭受的
任何损失, 并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承诺 !
"" 蕊滞。 限公司 (盖章 )
卜 月 肌 日
承诺函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称新华制药) 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 以
下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 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拟参与认购
新华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为 [ 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
合伙)] 合伙人, 现就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 本公司与 [ 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其他合伙人之间不
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 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末包含
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2、 本公司向 [ 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出资的资金为本公
司 [ 自有资金], 为本公司的直接出资, 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况, 末接受新
华制药、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 末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新华
制药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
帘
3、 本公司将按照 [ 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约定
的出资期限足额缴纳出资, 并确保 @ 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认购新华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所需的全部出资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
国证监会核准后、 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各案前缴清;
4、 本公司在 [ 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认购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份的锁定期内, 不转让、 出售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处置本公司在 @ 山东聚赢
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中的财产份额;
5、 本公司与下列对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I) 新华制药及其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臼 (2) 新华制药控股股东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华鲁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人;
(3) 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6、 若本公司违反本承诺, 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赔偿新华制药因此遭受的
任何损失, 并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承诺士
承诺人: (盖章 )
咕 日
承诺函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称新华制药) 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 以
下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拟参与认购新
华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公司为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 现就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 本公司与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其他合伙人之间不存
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末包含任何
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
2、 本公司向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出资的资金为本公司
自有资金,为本公司的直接出资,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况,末接受新华制药、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新华制药和中
个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
3、 本公司将按照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
出资期限足额缴纳出资, 并确保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认购新
华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所需的全部出资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 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缴清;
4、 本公司在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份的锁定期内, 不转让、 出售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处置本公司在山东聚赢产业
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中的财产份额;
5、 本公司与下列对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 新华制药及其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 (2) 新华制药控股股东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贡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华鲁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人;
(3) 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万。
6、 若本公司违反本承诺, 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赔偿新华制药因此遭受的
任何损失, 并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承诺 !
承诺人: 山东省国有
承诺函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称新华制药) 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 以
下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重庆宝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投资 1 号基金
( 以下称该基金) 拟参与认购新华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为该基金
出资人, 现就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I 、 本公司与该基金其他出资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该基金
末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
2、 本公司资产、 资信状况良好, 向该基金出资的资金为本公司自有资金或
以合法方式自筹的资金, 为本公司的直接出资, 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况, 末
接受新华制药、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 末直接或间接来源
于新华制药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
3、 本公司将按照该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的出资期限足额缴纳出资, 但全部
出资应在新华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
会备案前缴清;
4、 本公司在该基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内, 不转让、 出售
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处置本公司在该基金中的财产份额;
5、 本公司与下列对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 新华制药及其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2) 新华制药控股股东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华鲁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人;
(3) 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万。
6、 若本公司违反本承诺, 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赔偿新华制药因此遭受的
任何损失, 并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承诺 !
承诺函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称新华制药) 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 以
下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 ( 以下称该基金) 拟参与认
购新华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为该基金出资人, 现就相关事项承诺
如下:
l、 本公司与该基金其他出资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该基金
末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
2、 本公司资产、 资信状况良好, 向该基金出资的资金为本公司自有资金或
以合法方式自筹的资金, 为本公司的直接出资, 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况, 末
接受新华制药、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 末直接或间接来源
于新华制药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
3、 本公司将按照该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的出资期限足额缴纳出资, 但全部
出资应在新华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
会各案前缴清;
4、 本公司在该基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内, 不转让、 出售
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处置本公司在该基金中的财产份额;
5、 本公司与下列对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U ) 新华制药及其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2) 新华制药控股股东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华鲁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人;
(3) 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6、 若本公司违反本承诺, 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赔偿新华制药因此遭受的
任何损失, 并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承诺 !
承诺函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称新华制药) 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 以
下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 ( 以下称该基金) 拟参与认
购新华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作为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现就相关
事项承诺如下:
1、 本公司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并已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手续, 具备担任该基金管理人的主体资格;
2、 该基金投资者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该基金未包含任何杠
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3、 该基金资产、 资信状况良好, 认购新华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资金
为该基金出资人自有资金或以合法方式自筹的资金, 为该基金的直接出资, 不存
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况, 末接受新华制药、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任何财
务资助或补偿,认购资金末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新华制药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
4、 该基金认购新华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资金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各案前全部募集到位;
5、 本公司及该基金出资人与下列对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 新华制药及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
(2) 新华制药控股股东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华鲁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人;
(3) 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6、 若本公司违反本承诺, 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赔偿新华制药因此遭受的
任何损失, 并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承诺 !
基金管理 (盖章)
日
止
承诺函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称新华制药) 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 以
下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北京信诚达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投资 1 号基金 ( 以
下称该基金)拟参与认购新华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人为该基金出资人,
现就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 本人与该基金其他出资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该基金末
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
2、 本人资产、 资信状况良好, 向该基金出资的资金为本人自有资金或以合
法方式自筹的资金, 为本人的直接出资, 不存在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况, 未接受新
华制药、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 末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新华
制药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
3、 本人将按照该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的出资期限足额缴纳出资, 但全部出
资应在新华制药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
备案前缴清;
4、 本人在该基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内, 不转让、 出售或
以其他任何形式处置本人在该基金中的财产份额;
5、 本人与下列对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 新华制药及其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2) 新华制药控股股东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机人华鲁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人;
(3) 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6、 若本人违反本承诺, 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赔偿新华制药因此遭受的任
何损失, 并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承诺 !
承诺人:
日期: 鲤年二月才日
承诺函
新华制药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以下称员工持股计划) 已与山东新华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 ( 以下称新华制药) 签署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认购协议》 ( 以下称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 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新
华制药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 以下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员工持股计划现就相
关事项承诺如下:
1、 员工持股计划由新华制药自行管理, 不存在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
品, 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2、 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人资产、 资信状况良好, 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
资金为其自有以及以合法方式自筹的资金, 不存在代持情况, 末接受新华制药或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补偿。
3、 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 (草案)》 以及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 的规定, 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内, 除出现生效司法裁判、 继承等法定事由必须转让的情形外, ·其认购人不得转
让其本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也不得申请退出员工持股计划。 ·
员工持股计划如违反本承诺函, 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承诺函一式三份, ·由新华制药存档。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授权代表人:
骸 。谚
立。肋年
7 月另 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