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2 股票简称:万孚生物 公告编号:2016-058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 A 座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
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继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6 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
份 117,925,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7.003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5 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113,332,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393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
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4,593,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098%。
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公
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10,965,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304%。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议案进
行了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7,925,900 股,反对票数:0 股,弃权票数:0 股。
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数:10,965,500 股,反对票数:0 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郭伟康、邵芳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决议。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