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6-105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国都”)今日接
到股东刘亚先生的通知,获悉刘亚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
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情况
股 是否为第
质押开始 本次质押占
东 一大股东 质押股数 质押到期
日期(逐笔 质权人 其所持股份 用途
名 及一致行 (股) 日
列示) 比例
称 动人
质权人申 中国中
为个人
刘 2016 年 9 请解除质 投证券
否 4,000,000 43.20% 融资提
亚 月 27 日 押登记为 有限责
供担保
止 任公司
合
- 4,000,000 - - - 43.20% -
计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2016年4月22日,刘亚先生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5,4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质押期限自2016年4月22日起至质权
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登载
的《股东股份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6-051)。
2016年9月8日,刘亚先生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证券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其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
5,4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完成质押解除(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9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登载的《关于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9)。
2016年9月27日,刘亚先生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期限自2016年9月27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
押登记为止。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260,000股,占公司最新总
股本的3.93%。
截止公告披露日,刘亚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合计4,000,000股,占刘亚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3.20%,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1.70%。刘亚先生与其一
致行动人杨艳女士合计质押公司股份9,00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43.56%,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3.82%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