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代码:600095)
2016年10月10日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股东大会须知
各位股东:
为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以下事项希望得到您的配合和支持。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
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
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
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
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四、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1、投票办法: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
有一票表决权。对未在表决票上填写表决意见或填写多项表决意见或字迹
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均按弃权计入表决结果。
会议在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前终止登记,当会议登记终止后,未登记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
2、计票程序:会议选举两名股东代表和公司的监事、出席会议的律
师共同作为监票人,监督投票和计票过程。股东投票结束后,由董事会办
公室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统计投票结果。
3、议案获得通过的条件:本次会议的第一项议案需要由出席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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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第二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由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公司根据表决结果做出股东大会决议。
五、公司董事会聘请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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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正式开始
二、 主持人介绍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三、 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四、 审议议案
序号 议题 报告人
1 关于与青岛海高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互保协
马 昆
议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马 昆
五、 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六、 主持人公布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和代表股数
七、 选举监票人、宣布投票开始
八、 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九、 休会,工作人员统计票数,监票人监票
十、 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参会人员在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四、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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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青岛海高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互保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临港置业有限公司拟与青岛海高城市开发集
团有限公司签署互保协议,为双方开展银行授信及向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
申办融资业务互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青岛海高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市黄岛区大珠山北路东、胶州湾西路南
法定代表人:董克军
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经营范围: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管理;园区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工程建设管理、项目开发、房地产开发、信息咨询;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
业、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海上钻井平台作业机器
人设计、研发、生产;动车机车减振器、防震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设
计、研发、生产;物业管理;货物装卸、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
制毒化学品、不含冷库);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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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公司的关系:青岛海高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青岛临港置业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 87906
万元、负债合计人民币 38261 万元、股东权益合计人民币 49644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 34994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1690 万元。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 212963 万元、负债
合计人民币 21483 万元、股东权益合计人民币 191480 万元。2016 年上半
年营业收入人民币 19588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2736 万元。
二、互保协议的主要条款
甲方:青岛海高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临港置业有限公司
第一条 互保对象
甲乙双方。
第二条 互保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壹亿玖仟万元(小写: 19,0000,000.00),在此额度内可
一次或分次使用。
第三条 互保期限
三年
第四条 互保形式
连带责任担保。
第五条 互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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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之间相互提供信用担保、不动产抵押、动产质押和权力质押。
第六条 贷款投向
甲乙双方同意在进行担保时,严格按照合法合规要求使用贷款资金,
确保所用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许可的经
营范围。
第七条 担保合同的变更
任一方同贷款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对贷款合同的任何变更均需事先
征求担保方同意,担保一方同意后对变更后的贷款合同继续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并另外签订补充担保协议。
第八条 债权、债务转让约定
(一)贷款合同的债权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依法将其全部或部分债权
转让给任何第三方需事先征得担保一方的同意,担保一方在贷款合同及担
保合同所约定的保证范围及保证期间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互保期间,任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贷款合同及担保合
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九条、义务和重大事项通报条款
(一)甲乙双方承诺履行各自贷款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二)担保方有权要求另一方如实提供有关财务报表和其它能反映偿
债能力的资料。
(三)任一方按担保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债权银行或有关金融机
构的贷款后,应于三天内将还贷凭证的复印件传真或邮寄给担保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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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任一方如果计划进行承包或租赁经营、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
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联营、合资合作、产权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及停
业、歇业、解散、破产等行为,应提前 45 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有关计
划情况,双方会同贷款合同的债权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共同协商,采取为
三方认可的措施,以保障债权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的债权不受侵害。
第十条 互保协议的提前终止及约定
如有证据表明一方经营严重亏损、银行信誉不佳或发生公司解散、分
立及其它重大事项,给另一方带来可能预计的风险,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
上述协议,并报告有关金融机构。
第十一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额
本公司目前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贰亿柒仟叁佰万元(包括本次担
保),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零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合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贰亿柒仟叁佰万元。
由于青岛海高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
临港置业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与其签署
互保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如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审议。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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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如下修改:
修改后条款 原条款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 应向董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辞职生
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 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
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 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
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 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
开信息。其他义务在本章程规定的辞职或届满后半年期 期结束后6个月内仍然有效。
限内仍然有效。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
方式为:以邮件、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时限为: 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
董事会召开前两天。 式为:由专人送出书面通知书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 或电话等其他通讯方式通知;
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 通知时限为:董事会召开日前
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5天。
以上议案,请审议。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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