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6-087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十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富控股”)正在筹划
收购节能环保领域等相关公司资产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A
股股票(证券简称:浙富控股,证券代码:002266)自 2016 年 5 月 25 日开市起
停牌,并发布《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6-039)。
经公司确认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节能环保领域相关公司资产等事项
后,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申请公司 A 股股票自 2016 年 6 月 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6-040);2016 年 6 月 8 日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进展公告(一)》
(公告编号:2016-043)、2016 年 6 月 17 日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
牌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16-044)。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 A 股股票自 2016 年 6 月 24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继续停牌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16-047);2016 年 7 月 1 日发布《关
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2016-050);2016 年
7 月 8 日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
2016-054);2016 年 7 月 15 日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进展公告(六)》
(公告编号:2016-057)、2016 年 7 月 22 日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
牌进展公告(七)》(公告编号:2016-058)。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 A 股股票自 2016 年 7 月 2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八)》(公告编号:2016-061);2016 年 7 月 29
日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进展公告(九)》 公告编号:2016-062);
2016 年 8 月 5 日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进展公告(十)》(公告
编号:2016-063);2016 年 8 月 9 日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暨召
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5);2016 年 8 月 15
日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进展公告(十二)》 公告编号:2016-068);
8 月 23 日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十三)》(公告编号:
2016-069);经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 A 股股票自 2016 年 8 月 2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发布《关于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71);9 月 1 日发
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十五)》(公告编号:2016-076);9
月 8 日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十六)》公告编号:2016-078);
2016 年 9 月 19 日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十七)》(公告编
号:2016-081),相关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
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
业务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9 月 2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在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重组预
案提出相关事项的回复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另行通知复牌。公司股票自
披露前述预案之日起,原则上将继续停牌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
并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
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
准。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