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6-088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及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6 年 9 月 27 日,香港键桥分别与黄喜胜、王雁铭签署了《股份转让
框架协议》。
2、香港键桥与黄喜胜、王雁铭的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乾德精一将被动成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刘辉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将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键桥通讯”)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接到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键桥”)的通知,香港
键桥与黄喜胜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拟协议转让其
持有的键桥通讯 28,692,110 股股份;香港键桥与王雁铭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签署
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拟协议转让其持有的键桥通讯 19,656,000 股股份。本
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香港键桥持有键桥通讯 23,990,806 股股份,占键桥通讯股份
总数的 6.10%;黄喜胜持有键桥通讯 28,692,110 股股份,占键桥通讯股份总数的
7.30%;王雁铭持有键桥通讯 19,656,000 股股份,占键桥通讯股份总数的 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 股份转让前后相关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香港键桥 72,338,916 18.40 23,990,806 6.10
黄喜胜 -- -- 28,692,110 7.30
王雁铭 -- -- 19,656,000 5.00
其他股东 320,781,084 81.60 320,781,084 81.60
合计 393,120,000 100 393,120,000 100
(二) 股份受让方基本情况
1、黄喜胜
姓名:黄喜胜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110105197505******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金科路 2555 号中国芯科技园 C 栋
黄喜胜为中国国籍居民,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2、王雁铭
姓名:王雁铭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725197812******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金科路 2555 号中国芯科技园 C 栋
王雁铭为中国国籍居民,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三)《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16 年 9 月 27 日,香港键桥与黄喜胜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股份转让方:香港键桥
股份受让方:黄喜胜
(2)协议转让的交易标的
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标的为香港键桥持有的键桥通讯 28,692,110 股股份,占
键桥通讯股份总额的比例为 7.3%。
(3)协议转让价款
双方同意,本次标的股份的股份转让价为人民币 12.41 元/股(双方签订本协
议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叁亿伍仟陆佰零陆
万玖仟零捌拾伍元整(¥356,069,085 元)。
(4)协议转让的支付方式和付款安排
双方同意,黄喜胜以现金方式,按协议约定的交易价格,向香港键桥支付股
份转让价款。双方同意,股份转让价款的付款安排如下:
① 黄喜胜应于本协议签订后的 1 个月内将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小写:
180,000,000 元)作为预付金支付至香港键桥指定的账户。双方签订正式的股份
转让协议后,该预付金即转为黄喜胜向香港键桥支付的首笔股份转让款。
② 黄喜胜应于标的股份完成过户后的 6 个月内将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壹
亿肆仟陆佰万元整(小写:146,000,000 元)支付至香港键桥指定账户。
③ 黄喜胜应于标的股份完成过户后的 12 个月内将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叁
仟零陆万玖仟零捌拾伍元整(小写:30,069,085 元)支付至香港键桥指定账户。
(5)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且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2016 年 9 月 27 日,香港键桥与王雁铭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股份转让方:香港键桥
股份受让方:王雁铭
(2)协议转让的交易标的
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标的为香港键桥持有的键桥通讯 19,656,000 股股份,占
键桥通讯股份总额的比例为 5%。
(3)协议转让价款
双方同意,本次标的股份的股份转让价为人民币 12.41 元/股(双方签订本协
议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贰亿肆仟叁佰玖拾
叁万零玖佰陆拾元整(¥243,930,960 元)。
(4)协议转让的支付方式和付款安排
双方同意,王雁铭以现金方式,按协议约定的交易价格,向香港键桥支付股
份转让价款。双方同意,股份转让价款的付款安排如下:
① 王雁铭应于本协议签订后的 1 个月内将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小写:
160,000,000 元)作为预付金支付至香港键桥指定的账户。双方签订正式的股份
转让协议后,该预付金即转为王雁铭向香港键桥支付的首笔股份转让款。
② 王雁铭应于标的股份完成过户后的 6 个月内将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陆
仟万元整(小写:60,000,000 元)支付至香港键桥指定账户。
③ 王雁铭应于标的股份完成过户后的 12 个月内将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贰
仟叁佰玖拾叁万零玖佰陆拾元整(小写:23,930,960 元)支付至香港键桥指定账
户。
(5)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且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三)后续安排
香港键桥与黄喜胜、王雁铭后续将根据《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约定进一步
办理标的股份解除质押的手续、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公证以及标的股
份过户,并根据国家有关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规则,履行或者协同键桥通讯履行有关本次股份转让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香港键桥与黄喜胜、王雁铭拟协议转让香港键桥所持有的键桥通讯股
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香港键桥、黄喜胜、王雁铭将分别持有键桥通讯 6.10%、
7.30%、5.00%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乾
德精一”)持有键桥通讯 7,800 万股股份,占键桥通讯股份总数的 19.84%,为键
桥通讯第一大股东,刘辉持有深圳精一 67%的股权,为深圳精一的第一大股东,
乾德精一的实际控制人;香港键桥持有键桥通讯 7,233.89 万股股份,占键桥通讯
股份总数的 18.40%,为键桥通讯第二大股东,由于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
股比例接近,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乾德精一持有键桥通讯 7,800 万股股份,占键桥通讯
股份总数的 19.84%,其持有键桥通讯股份的数量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化,但由于
原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下降,乾德精一被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刘辉成为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
四、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乾德精一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刘辉成为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
刘辉,女,身份证号码:210203********4763,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硕士学位。曾任人民银行大连分行职员、申银万国大连证券营业部部门经理、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高级经理、联合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1 年 01 月至今任大连旅顺国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02 月
至今任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辽宁省创业投资与股权投资
协会副会长。刘辉自 2015 年 06 月起任键桥通讯副董事长。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香港键桥、黄喜胜、王雁铭已经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乾德精一已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细内容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网
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4、《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