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键桥通讯
股票代码:002316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雁铭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金科路 2555 号中国芯科技园 C 栋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6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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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键桥
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
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
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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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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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键桥通讯、上市公司 指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雁铭
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KEYBRIDGE
香港键桥 指
COMMUNICATIONS COMPANY LIMITED)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王雁铭拟通过协议受让的方式取得香港键桥持有的键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桥通讯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656,000股的权益变动行为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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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王雁铭
性别:女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金科路 2555 号中国芯科技园 C 栋
王雁铭女士为中国国籍居民,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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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目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认可键桥通讯的投资价值,而受
让香港键桥所持有的键桥通讯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键桥通讯中股
份的可能性,但不会谋求键桥通讯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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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雁铭未持有键桥通讯的权益。
本次权益变动为王雁铭协议受让香港键桥所持有的19,656,000股键桥通讯股
份。本次权益变动后,王雁铭将持有键桥通讯19,656,000股股份,占键桥通讯股
份总数的5%。
二、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6年9月27日,王雁铭与香港键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主要内
容如下: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股份转让方:香港键桥
股份受让方:王雁铭
2、协议转让的交易标的
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标的为香港键桥持有的键桥通讯19,656,000股股份,占
键桥通讯股份总额的比例为5%。
3、协议转让价款
双方同意,本次标的股份的股份转让价为人民币12.41元/股(双方签订本协
议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贰亿肆仟叁佰玖拾
叁万零玖佰陆拾元整(¥243,930,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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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协议转让的支付方式和付款安排
双方同意,王雁铭以现金方式,按协议约定的交易价格,向香港键桥支付股
份转让价款。双方同意,股份转让价款的付款安排如下:
(1) 王雁铭应于本协议签订后的1个月内将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小写:
160,000,000元)作为预付金支付至香港键桥指定的账户。双方签订正式的股份转
让协议后,该预付金即转为王雁铭向香港键桥支付的首笔股份转让款。
(2) 王雁铭应于标的股份完成过户后的6个月内将股份转让价款即人民币
陆仟万元整(小写:60,000,000元)支付至香港键桥指定账户。
(3) 王雁铭应于标的股份完成过户后的12个月内将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
贰仟叁佰玖拾叁万零玖佰陆拾元整(小写:23,930,960元)支付至香港键桥指定
账户。
5、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且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6、后续安排
王雁铭与香港键桥后续将根据《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约定进一步办理标的股
份解除质押的手续、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公证以及标的股份过户,并
根据国家有关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深交所的规则,履行或者协同
键桥通讯履行有关本次股份转让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香港键桥持有的键桥通讯股份中有 7,200 万股处
于质押状态,占键桥通讯股份总数的 18.32%。按比例折算,信息披露义务人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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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协议受让的香港键桥持有的键桥通讯 1,965.60 万股股份中有 1,956.39 万股
目前已被质押,质权人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香港键桥将根据《股份转
让框架协议》的约定尽快解除股份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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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键桥通讯上市交易
股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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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
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
深交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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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王雁铭(签字)
日期: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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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0755-2655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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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上市公司 所在
深圳市
称 股份有限公司 地
股票简称 键桥通讯 股票代码 002316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 义务
王雁铭 上海浦东
务人名称 人注册地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 行动
股 份 数 量 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 □ 无 √
人
化 变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 义务
务人是否为 人是否为 上市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 公司实际 控制
一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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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 有 权 益 的 股票种类: 流通股
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 0股
占 上 市 公 司 持股比例: 0%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
股票种类: 流通股
动后,信息披
持股数量: 19,656,000 股
露义务人拥
持股比例: 5%
有权益的股
变动数量: 19,656,000 股
份数量及变
变动比例: 5%
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是 □ 否 □
于未来 12 个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键
月 内 继 续 增 桥通讯中股份的可能性,但不会谋求键桥通讯的控制权。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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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无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批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
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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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雁铭(签字)
日期:2016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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