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6-068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人民币 15,992,101.14 元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5 号”文《关于核准广州好
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
([2015]54 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19.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79,465,000.00 元 , 扣 除 保 荐 承 销 费 用 37,857,200.00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441,607,800.00 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存入公
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12,151,565.7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429,456,234.3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到账。广东正中珠
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5]G14000500195 号《验资报告》。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经公司 2012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公司 2014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完成第一次
修订,经公司 2014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完成第
二次修订。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圃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前进支行、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好莱客集成家居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 日分别与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及广
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
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计
划使用募集资金 41,220,000.00 元投资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截至 2016 年
9 月 21 日,公司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已顺利实施完毕,累计投入该募投
项目募集资金 25,533,188.26 元,节余募集资金 15,992,101.14 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305,289.40 元)。
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是:1、公司在该募投
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对
项目所需设备进行合理优化,较好地控制了设备采购成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
2、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5,992,101.14 元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所需。
五、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要
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5,992,101.14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使公司运
营资金实力得以加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992,101.14元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好莱客本次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待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信息
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
资金利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信息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之事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监事会意见;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