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曙光: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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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16-055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已提前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

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李国杰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本次股权激励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价格、激励对象人员范围以及授予条件、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进行调整,

并制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及《曙光信息产业股

1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因董事历军、聂华属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

案的表决,其余 6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项议案尚待《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等相关材料报国资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因董事历军、聂华属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

案的表决,其余 6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项议案尚待《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等相关材料报国资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名单进行个别的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因董事历军、聂华属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

案的表决,其余 6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2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项议案尚待《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等相关材料报国资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具体包

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

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

3

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

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

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因董事历军、聂华属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

案的表决,其余 6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项议案尚待《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等相关材料报国资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6 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准备工

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公司 2016 年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并由董事会在董

事长作出前述决定后两个工作日内发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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