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信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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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3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

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2016年9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家豪主持。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度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公司拟向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其中 0.8 亿元为流动贷款,1 亿元为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在以上授信额度内,限额内的授信可分多次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

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

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叶家豪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关联方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叶家

豪、叶秀冬、叶洪孝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关联交易是企业融资过程中,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发生的正常的担保行

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叶家豪、叶洪孝回避表

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

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全资子公

司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使

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

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已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

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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