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田集团: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6-082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2016年09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09

月2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黄乐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张平列

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期票据发行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中期票据发行额度,将进一步满足公司发

展及业务布局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调整公司资本与负债结构,优化财务结

构,因此同意公司增加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发

行额度,预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3.7亿元,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田高科”)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人民币2600

万元的授信额度系其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广田高科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6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田方特”)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中华支行申请人民币8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系其经营发展需要,且广田方特少数股东深圳市方众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提供了反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同意公司与广田方特少数股东深圳市方众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前述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大中华支行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广田集团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