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禹城通裕新能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7 23: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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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16-084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禹城通裕新能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的情况概述

我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德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禹城通裕新能源机械

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裕新能源)在恒丰银行德州分行办理的融资事项提供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担保。

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召开了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司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相互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议案》,同意授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权董事长决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在总额度8亿元内的银行综合授信相互提供担保的

具体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已于2016年4

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对公司与全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相互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032)。此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通裕新能源在恒丰银行德州分行融资事项提

供的担保属于上述担保范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禹城通裕新能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禹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秦士东

1

注册资本:叁亿零肆佰叁拾柒万贰仟玖佰玖拾捌元

成立日期:2009 年 4 月 1 日

经营范围:大型锻造及新能源用锻钢坯料、铸钢件、有色金属及合金铸造生

产、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4,243.48 79,798.49

净资产 39,531.51 32,606.48

项目 2014 年 12 月末 2015 年度

销售收入 101,222.13 90,161.16

净利润 2,675.17 1,259.76

资产负债率 38.47% 59.14%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签署时间:2016 年 9 月 21 日

(2)担保的最高债权额:5,000 万元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上述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及各项费用按照中国税收法规规定的各项税费。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

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5)保证期间:①保证期间根据各主合同项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计

算。②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中最后到期的主合同约定的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③任一主合同约定债务

人可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项下各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分别计算,每期债务的

2

保证期间为该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该合

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④

债权人宣布任一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银行授信相互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长决定公司及各

子公司在总额度 8 亿元内的银行综合授信相互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对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银行授信相互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该事项已

经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公司及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相互提供担保事项

的总额度为8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

22.42%。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27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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