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16-075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2016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月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江苏维
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
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目前,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8 月 1 日开市起已停牌。由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 2 家标的公司,相
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交易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
论证和完善,预计无法在进入停牌程序后 2 个月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
报告书(草案)。为保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顺利进行,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9 月 28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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