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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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6-102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9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再次将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

部门批准。召开本次会议的决定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2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 年 10 月 10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0 月 9 日下午 15:00 至 10 月 10 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9 月 27 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补董事候选人、增补独

立董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笋岗西路 3009 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选举陈岚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1、选举张汉斌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 2016 年 9 月 20 日、9 月 24 日、9 月 28 日刊

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本公司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帐户

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

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

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

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

证、股东帐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16 年 9 月 29 日和 30 日两天,登记时间上午 9

时至 11 时半;下午 3 时至 5 时。

3.登记地点:汕头市珠池路 23 号光明大厦 B 栋九楼本公司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复印件、委托人的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

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

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

3

五、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电话:0754- 88857182;0754-88857382

2. 传真: 0754-88857179;

3. 联系人:蔡岳雄、方旭如

4.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董

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7 日

附件 1: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2 时 30 分,在深圳市笋岗西路 3009 号万泽大厦四

楼会议室召开的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请列明授权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表决投票的“同

意”、“反对”、“弃权”的明确指示)

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4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34”,投票简

称为“万泽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序号

议案1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1.00

《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2

(累积投票选举)

2.1 选举陈岚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1

《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3

(累积投票选举)

3.1 选举张汉斌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1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中不应包含需累

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

5

事应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累积投票的子议案不得设置分项

的总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

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

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

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2,有 1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票数全部或部分分配给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3,有 1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票数全部或部分分配给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6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

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10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9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0 日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7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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