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6-063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
并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越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 5 票赞成(4 名关联董事金越顺先生、孙卫江先生、金力先生、周忠
益先生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金
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山东大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相关合同的
议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与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聚租赁”)、山东大
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海新能源”)签署融资租赁相关合同,其
中:公司向金聚租赁销售光伏装备产品的合同金额为7,514.00万元(大写:柒仟
伍佰壹拾肆万元整),大海新能源向金聚租赁承租上述光伏装备产品并支付融资
租赁租金(包含首付款、手续费、租金)82,257,992.00元(大写:捌仟贰佰贰
拾伍万柒仟玖佰玖拾贰元整),同意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
上述议案须同时符合2015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调增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额度的议案》之相关规定,即
公司在本担保议案自批准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单笔融资租赁回购担保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对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累
计回购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合计回购担保余额
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
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16-065 的公司公告。
2、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16-066 的公司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