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 2016-44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8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04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已于2016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6〕376号《验
资报告》,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750,28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3,199,983,000.48元,减除发行费用21,330,800.2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3,178,652,200.20元。
上述募集资金现已全部到账后,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六次会议批准设
立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投入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注】
1 10kt/a PVDF 项目 57,371.33 56,300.00
100kt/a 聚偏二氯乙烯高性能阻
2 67,708.76 53,500.00
隔材料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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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0kt/a HFC-245fa 项目 32,381.68 32,300.00
23.5kt/a 含氟新材料项目(二
4 54,265.19 54,200.00
期)
5 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 15,397.08 14,600.00
6 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二期) 12,035.11 12,000.00
7 含氟特种气体项目 80,106.94 80,000.00
8 补充流动资金 17,100.00 17,100.00
合计 336,366.09 320,000.00
【注】序号 2 项目由浙江衢州巨塑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巨塑
公司”实施,序号 3 项目由浙江衢州巨新氟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巨
新公司”)实施,序号 5、6、7 三个项目由浙江博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以下简称“博瑞公司”)实施,其他项目由公司实施。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超过部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可以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先行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鉴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78,652,200.20元,除上述7个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02,900万元外,其余149,652,200.20元募集资金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
三、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把握市场机遇,使投资项目尽早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
及巨新公司、巨塑公司、博瑞公司已分别以自筹资金对上述 7 个固定资产募集资
金投入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经公司财务部门统计,截至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日,
上述 7 个固定资产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额为 43,343.16 万元。
其中,自 2015 年 8 月 24 日董事会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后至此次募集资金到
位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为 25,279.55 万元,即本次可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
入金额为 25,279.55 万元。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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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 调 整后 募集 资 前期自筹资金 可置换前期自筹
项目名称
资额 金投资额 先行投入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10kt/a PVDF 项目
56,300.00 56,300.00 9,816.00 7,239.84
100kt/a 聚偏二氯乙
烯高性能阻隔材料项 53,500.00 53,500.00 17,021.00 1,528.16
目一期
10kt/a HFC-245fa 项
32,300.00 32,300.00 8014.00 8,014.00
目
23.5kt/a 含 氟 新 材
料项目(二期) 54,200.00 54,200.00 764.88 764.88
高纯电子气体项目
14,600.00 14,600.00 7,680.70 7,686.09
(一期)
高纯电子气体项目
12,000.00 12,000.00 24.28 24.28
(二期)
含氟特种气体项目
80,000.00 80,000.00 22.30 22.3
补充流动资金 17,100.00 14,965.22
合 计 320,000.00 317,865.22 43,343.16 25,279.55
公司已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及巨新公司、巨塑公
司、博瑞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专项审核。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1、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
盈利能力。
2、金额:使用 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期限: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
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此次借
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八次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人、
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了发表专项意见。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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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
需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并且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监管的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意见
巨化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巨化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巨化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和表决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同
意本议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事
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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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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