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通视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汇总

来源:深交所 2016-09-27 09: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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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决议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2013年5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

召集,公司董事长贾清先生主持,全体股东共21人均亲自或委托其代理人出席了

本次会议,代表股份45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公司董事、监

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

下议案:

1. 通过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议案》,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称“本次发行”),并于发行后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创业板上市;

1) 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4,5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 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同意 4,5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 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4,5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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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决议

4) 发行对象: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规

定的合格投资者;

表决情况:同意 4,5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5)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4,5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6) 定价方式: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

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 4,5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7)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表决情况:同意 4,5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8) 上述议案的有效期:如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则股东大会关于上述议

案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作出该等决议之日起 24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4,5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议案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深圳证券交

易所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根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

并结合对市场情况的分析,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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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决议

下列项目,并审议通过该等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基于三网融合的广电网络宽带接入设备扩产项目”,项目总投资人民币

20,597.76 万元;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项目总投资人民币 2,310.09 万元;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

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

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

决。

股东大会关于本议案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作出该等决议之日起 24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4,5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 通过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为:若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

同享有。股东大会关于本议案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作出该等决议之

日起 24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4,5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4.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后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同意通过拟订的《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草案)》,并自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股东大会关于本议案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作出该等决议之日起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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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决议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4,5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5.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处理与公司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出具和/或签署本次发行的申请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必备法律文件

及其他有关文件,聘请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的主承销商及上市保荐机构,与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数、发行价

格和发行方式),根据相关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核意

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修订和调整,以及根

据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投资

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

具体事宜(其中涉及关联交易的有关项目的法律文件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

司签署),办理股票登记托管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制订公司章程及其他需

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内部规则的修改方案,及其他有关事宜。股东大会关于

本议案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作出该等决议之日起 24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4,5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6. 审 议 通 过 《 关 于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2014-2018)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以后,在满足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并有

足够现金用于股利支付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除特殊情况

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要

求拟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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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决议

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情况:同意 4,5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7.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确认公司自 2010 年至

今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

决策程序符合当时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1,903.1977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股东无锡靖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贾清、仇一兵、尹冠民、庄小正、许磊、唐晓勇、钟在祥、熊承国、秦寅、

无锡市路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8. 审议通过《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 4,5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9. 审议通过《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 4,5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10. 审议通过《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4,50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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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决议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之股东签署页)

无锡靖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无锡汇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深圳市中金能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德同国联(无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无锡市路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贾清签字: 刘毅签字:

仇一兵签字: 顾纪明签字:

尹冠民签字: 庄小正签字:

许磊签字: 高志泰签字:

唐晓勇签字: 蒋秀军签字:

钟在祥签字: 熊承国签字:

李刚签字: 秦寅签字:

王刚签字: 张凌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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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决议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之董事签署页)

董事:贾 清

签字:____________

董事:仇一兵

签字:____________

董事:尹冠民

签字:____________

董事:姚永

签字:____________

董事:周友梅

签字:____________

2013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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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15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长贾清先生主持,全体股东共21人均亲自或委托其代理人出席了本次会

议,代表股份6,0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公司董事、监事、总

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的议案》,公司已于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

《关于调整<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议案>的议案》等文件。由于公司股本由 4,500 万股变更为 6,000 万股,决定

将该议案调整如下:

(1) 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 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 发行数量:新股发行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以下称“老股转让”)

的实际发行总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两者合计不超过 2,000 万股,其中新

股发行数量不超过 2,000 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

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且不超过 8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

流通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

表决结果: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4)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若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均为新股发行,发行费用

由公司全部承担;若本次发行股份包含新股发行和老股转让,承销费用由公司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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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股转让的股东按各自发行比例承担,其他发行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5) 发行对象: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

的合格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6)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7) 定价方式: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

据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8)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人承担的发行费用后

将用于投资“基于三网融合的广电网络宽带接入设备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

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等项目,该等项目需募集资金投入额合计为 34,907.85

万元。本次发行新股完成后,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项目的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9)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表决结果: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10) 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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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相关议案有效期的议案》,为确保公司涉及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一揽子议案有效期的一致性,决定将如下相关议案有效

期随同《关于调整<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议案>的议案》调整为自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1)《关于调整<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的议案》。

(2)《关于出具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

关的约束性承诺的议案》。

(3)《关于<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议案》。

(4)《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公

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 5 )《 关 于 调 整 < 关 于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2014-2018)>的议案》。

(6)《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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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16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长贾清先生主持,全体股东共21人均亲自或委托其代理人出席了本次会

议,代表股份60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的议案》。公司已在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

案》等文件,并于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的

议案》。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将该议案调整如下:

(1) 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 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 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发行后的流通股

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

表决结果: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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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行费用: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均为新股发行,发行费用全部由公司承

担。

表决结果: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5) 发行对象: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

的合格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6)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

行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7) 定价方式: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8)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人承担的发行费用后

将用于投资“基于三网融合的广电网络宽带接入设备扩产项目”、“FTTH 通信光纤

到户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三个项目,上述项目需募集

资金投入额合计为 28,109.62 万元。本次发行新股完成后,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

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项目的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9)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表决结果: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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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公司已在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其可行性的议案》,并于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根据公司经

营情况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三网融合的广电网络

宽带接入设备扩产项目”、“FTTH 通信光纤到户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

中心升级项目”的投入募集资金进行调整。根据该等调整,公司拟用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资金用于下列项目:

“基于三网融合的广电网络宽带接入设备扩产项目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

20,597.76 万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 16,028.69 万元;

“FTTH 通信光纤到户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人民币 12,125.18

万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 9,435.53 万元;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项目总投资人民币 2,645.41 万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

2,645.41 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

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总

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股东大会关于本议案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作出该等决议之日起 24 个

月。

表决结果:同意 6,00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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