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16-065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948号】
(以下简称“通知书”),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
见。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
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问题答复,现根据
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6日公
司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长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
复的公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
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的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能否
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
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