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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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6-078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9 月 26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 2016 年 9 月 25 日至 2016 年 9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5 日下午 3:00 至 2016 年 9 月 26 日

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 年 9 月 19 日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桥路 536 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 5 楼会议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共 47

人,代表 1,239,541,827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68.703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 8 人,代表股份数

1,211,458,302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67.14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 28,083,52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56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

1.1 选举甄立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37,859,54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64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

情况为:同意股数 111,359,84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9840%。

1.2 选举林漫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37,849,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

情况为:同意股数 111,349,8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9831%。

1.3 选举杨松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37,849,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

情况为:同意股数 111,349,8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9831%。

1.4 选举李怀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37,849,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

情况为:同意股数 111,349,8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9831%。

1.5 选举霍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37,849,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

情况为:同意股数 111,349,8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9831%。

1.6 选举刘仁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37,849,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

情况为:同意股数 111,349,8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9831%。

2、独立董事

2.1 选举贾生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37,710,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52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

情况为:同意股数 111,210,8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9719%。

2.2 选举陈三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37,759,5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56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

情况为:同意股数 111,259,8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9759%。

2.3 选举梁文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37,700,5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51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

情况为:同意股数 111,200,83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9711%。

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鲍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37,849,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

情况为:同意股数 111,349,8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9831%。

2、选举方明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37,849,5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

3

情况为:同意股数 111,349,8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9831%。

鲍杰先生、方明义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民主推选的职工监事詹超先生(简历

附后)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注册地址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法人

治理及规范公司运作水平,同意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

司经营层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39,440,92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19%;

反对股数 1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81%;弃权股数 0 股, 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股数 112,941,2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1115%;反对股数

1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81%;弃权股数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的 0%。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6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关联交易的

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集团”)将加大对公

司融资业务支持力度,预计 2016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恒大集团将发生以下关

联交易事项:

1、根据公司融资需求,恒大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120 亿元,

公司按不超过 1‰/月的担保费率向恒大集团支付担保费,预计 2016 年公司需向

恒大集团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 0.45 亿元。

2、公司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或资金拆借方式向恒大集团借款不超过 100 亿元,

公司按不高于 10%/年支付贷款利息,预计 2016 年需支付利息总额不超过 2.75

亿元。

预计 2016 年度,公司与恒大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3.2 亿元。

关联股东恒大集团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287,129,4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583%;

反对股数 1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351%;弃权股数 19,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66%。

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股数 112,922,2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39.3116%;反对股

数 1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351%;弃权股数 19,000 股, 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66%。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瑾、周媛媛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5

附件:

职工监事詹超先生简历如下:

詹超,男,1979 年 5 月出生,安徽财贸学院税务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

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杭州中诚税务师事务所职员,浙江万邦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员、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浙江名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詹超先生未持有本公

司股份,与本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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