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6-078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9 月 26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 2016 年 9 月 25 日至 2016 年 9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5 日下午 3:00 至 2016 年 9 月 26 日
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 年 9 月 19 日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桥路 536 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 5 楼会议
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共 47
人,代表 1,239,541,827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68.703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 8 人,代表股份数
1,211,458,302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67.14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 28,083,52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56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
1.1 选举甄立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37,859,54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64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
情况为:同意股数 111,359,84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9840%。
1.2 选举林漫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37,849,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
情况为:同意股数 111,349,8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9831%。
1.3 选举杨松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37,849,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
情况为:同意股数 111,349,8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9831%。
1.4 选举李怀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37,849,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
情况为:同意股数 111,349,8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9831%。
1.5 选举霍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37,849,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
情况为:同意股数 111,349,8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9831%。
1.6 选举刘仁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37,849,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
情况为:同意股数 111,349,8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9831%。
2、独立董事
2.1 选举贾生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37,710,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52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
情况为:同意股数 111,210,8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9719%。
2.2 选举陈三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37,759,5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56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
情况为:同意股数 111,259,8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9759%。
2.3 选举梁文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37,700,5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51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
情况为:同意股数 111,200,83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9711%。
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鲍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37,849,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
情况为:同意股数 111,349,8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9831%。
2、选举方明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37,849,5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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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为:同意股数 111,349,8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8.9831%。
鲍杰先生、方明义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民主推选的职工监事詹超先生(简历
附后)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注册地址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法人
治理及规范公司运作水平,同意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
司经营层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39,440,92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919%;
反对股数 1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81%;弃权股数 0 股, 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股数 112,941,2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1115%;反对股数
1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81%;弃权股数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的 0%。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6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关联交易的
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集团”)将加大对公
司融资业务支持力度,预计 2016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恒大集团将发生以下关
联交易事项:
1、根据公司融资需求,恒大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120 亿元,
公司按不超过 1‰/月的担保费率向恒大集团支付担保费,预计 2016 年公司需向
恒大集团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 0.45 亿元。
2、公司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或资金拆借方式向恒大集团借款不超过 100 亿元,
公司按不高于 10%/年支付贷款利息,预计 2016 年需支付利息总额不超过 2.75
亿元。
预计 2016 年度,公司与恒大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3.2 亿元。
关联股东恒大集团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287,129,4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9583%;
反对股数 1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351%;弃权股数 19,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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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股数 112,922,2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39.3116%;反对股
数 10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351%;弃权股数 19,000 股, 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66%。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瑾、周媛媛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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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职工监事詹超先生简历如下:
詹超,男,1979 年 5 月出生,安徽财贸学院税务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
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杭州中诚税务师事务所职员,浙江万邦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员、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浙江名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詹超先生未持有本公
司股份,与本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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