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鞍股份: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49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766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临 2016-35)。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立即配合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就相关问题积

极准备答复和核查工作。为了详尽落实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及

其他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报送反

馈意见回复,并积极配合中介机构于 2016 年 10 月 23 日前完成反馈意见的回复工

作。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9 月 14 日公告的《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

请延期回复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公告》(临 2016-040)。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

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

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9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

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7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福鞍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