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坚瑞消防 公告编号:2016-105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
通知已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以电话或者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
下午 14:30—15:30 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陕西
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郭
鸿宝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沃特玛签署合资经营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与
菏泽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交通集团”)签署《合资经营框架协议》。同
意沃特玛出资5,100万元与菏泽交通集团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从事新能源产业相关业
务。《合资经营框架协议》中涉及的合资公司各项后续投资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陕西坚瑞消防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沃特玛签署合资经营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孙公司民富沃能签署合资经营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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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孙公司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富
沃能”)与菏泽交通集团签署《合资经营框架协议》,同意民富沃能出资1,530万元与菏
泽交通集团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从事新能源汽车推广等相关业务。《合资经营框架协
议》中涉及的合资公司各项后续投资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陕西坚瑞消防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民富沃能签署合资经营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子公司达明科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达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明科技”)可以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低风险如债权类和货币存款类
(包括国债,公司债,国债逆回购,报价式回购,固定收益信托,收益凭证,信托产品
优先级,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基金等)为主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其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达明科技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陕西坚瑞消防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子公司达明科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特此公告。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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