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威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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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4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

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童贵云先生主持。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广东顺威精

密 塑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报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编号为广会专字[2016]G16000830161 号的《关

于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通过公司自查和论证,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表决。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方案为:

(1)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

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

人等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根

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合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方式认

购。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有效

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

议决议公告日,发行底价为 21.1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根

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090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依据本次非公开

发行价格确定,计算方法为:发行股票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

非公开发行价格。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16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

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额

1 精密组件建设项目 122,192.36 109,090.00

2 塑料风叶扩产及技术升级项目 23,686.56 22,886.00

3 模具车间扩建升级项目 5,090.70 4,590.00

4 集团信息化项目 7,045.60 7,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6,600.00 6,600.00

合计 164,615.22 150,166.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

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满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认真论证,编制了《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认真论证,编制了《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

士)在决议范围内全权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具体如下:

(1)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具体方案,确定包

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2)授权董事会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而调整本

次发行方案(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

外),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

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人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相关文件,并履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

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4)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代表人签署、修改、补充、递交、

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

的申请报批手续;

(5)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人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发行申报事宜;

(6)授权董事会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

报事宜;

(7)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

司章程相关内容,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事宜;

(8)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代表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9)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其他事宜;

(10)上述第(7)、(8)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

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要求,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5]31 号)的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

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措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非

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

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中小板

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

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公司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 公 司 章 程 修 订 对 照 表 》 及 修 订 后 的 《 公 司 章 程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及《监管指引第 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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