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14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
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审核了公司提供的相关
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对外投资的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和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购买福建大方睡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将提升公司在
记忆绵产品上的竞争力,对主业有很好的提升作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
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投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定价参考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
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由交易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
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
独立董事:
陈共荣 屈茂辉 曾江洪 陈 浩
2016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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