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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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筑

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

股权的议案》。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的需要,公司拟向合肥通联木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联木业”)转让持有的合肥新筑机械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筑”)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

权转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

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股权转让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6 年 6 月 7 日核发的《企业法

1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1743065139C),

截至目前,通联木业工商注册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合肥通联木业有限公司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余晓慧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68 万元

木材收购;木材、板材、五金配件、水暖配件、建筑材料、装饰

经营范围

材料生产、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成立日期 2002 年 9 月 16 日

登记状态 存续

通联木业2015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11,514.86万元、负债总额

3,702.23万元、净资产7,812.63万元,2015年度的营业收入8,269.32

万元、净利润930.32万元。通联木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本次交易的

履约能力。

通联木业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投资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

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

为公司持有的合肥新筑100%股权。上述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

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权属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查封、冻结等情形。

(二)标的资产价值

根据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同致信德评报字

(2016)第254号《合肥新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评估项目资产

评估报告书》,采用资产基础法,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8月31日,合

肥新筑总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5,392.82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

2

7,271.65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081.18万元,评估值为人民

币1,564.30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311.64万元,评估值为

人民币5,707.35万元,合肥新筑100%股权评估值为5,707.35万元人民

币,评估增值2,395.71万元,增值率72.34%。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3 年 03 月 18 日核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1697392592L),

截至目前,合肥新筑工商注册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合肥新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冯克敏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600 万元人民币

公路、铁路金属桥梁构件及桥梁零配件设计、制造、销售;钢材、

铝板、吸声组件销售;嵌缝胶、聚脲、防水防腐及保温材料施工

经营范围

及销售(除化学危险品);经济信息及化工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

料销售。

营业期限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成立日期 2009 年 12 月 7 日

登记状态 续存

合肥新筑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度 2016年8月31日/2016年1-8月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771.16 5,392.82

负债总额 5,050.27 2,081.18

净资产 3,720.89 3,311.64

营业收入 4,320.38 1,978.74

净利润 -997.51 -409.25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作价

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股权为新筑股份所持合肥新筑100%股权,根

据标的股权评估价值作价5707.35万元。

3

(二)付款计划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5707.35万元分三期支付:

第一期:通联木业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日内,向新筑股份支

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571万元;占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10%;

第二期:通联木业应于向工商部门提交工商变更登记资料之日起

2日内,向新筑股份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2,340万元;占本次股权转

让价款的41%;

第三期:通联木业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向新筑股份支付第三

期股权转让款2,796.35万元;占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49%;

(三)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的安排

自双方完成股权交割之日起(即:完成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之日),标的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益(权利)、义务、责任及风险全

部转移至通联木业,评估基准日2016年8月31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

新筑股份依本协议转让给通联木业的标的股权对应的目标公司在该

期间内的盈利和亏损,由新筑股份享有和承担,具体以双方确认为准。

(四)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

立,经双方各自的决策程序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截止2016年8月31日,合肥新筑累计应付新筑股份往来款余额为

1,117.34万元。公司拟与合肥新筑签署《还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还款本金:经合同各方一致同意,合肥新筑累计应付新筑股份债

4

务余额本金完成股权过户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为基准日,经双方确

认的金额为准,合肥新筑应于2017年6月30日之前清偿全部本金,不

计息。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集中有效资源专注发展轨道交通产业

等新兴产业。本次通过对合肥新筑股权的转让,处置了传统产业的富

余产能,盘活了存量低效资产,有利于公司的产业结构调整,同时缓

解了公司短期融资压力,降低了财务风险。

根据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产生税前利润约为

2,395.71万元(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对公司本年度

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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