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9-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经对相关资料文件充分核实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

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有利于改善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

需求。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期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届

满三年,董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经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为:黄志明先生、冯克敏先生、罗珉先生、杨永林先生、

周思伟先生、杜晓峰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冯俭先生、李双海先

生、王砾先生。

1

(二)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

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

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三)经审阅上述 9 位董事候选人的履历,我们认为 9 名董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

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

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四)同意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三、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相关产品销售渠道的拓宽,有利于扩大

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

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我们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

况。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

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下接签字页)

2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冯俭 李双海 王砾

2016年9月25日

3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筑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