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西南交通大学签署科技专项合作推
进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为进一步深化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乙方”)与西南交通大学(以下简称“西南交大”或
“甲方”)的科技合作,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动企校双方的
合作与发展,共同搭建产学研互动平台,双方在原有科研合作基础上,
就轨道交通共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移、新技术探索等领域
建立深度合作的长效机制,特设立西南交大科技合作专项,旨在发挥
学校基础研究优势,提升企业基础、前沿技术研究实力,支撑公司新
产品与新技术持续创新发展。双方于 2016 年 9 月 24 日签署了《科技
专项合作推进协议》。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协议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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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科技专项项目目标:保障规模化运营可靠、产品与技术的
创新引领。
(二)科技专项项目原则:技术体系为框架、产品特性为核心、
新技术为重点、问题为导向。
(三)科技专项项目内容:涵盖车辆、电气信息、材料与工艺、
磁悬浮列车四大领域专项。
(四)科技专项经费来源:乙方每年出资 1,000 万元。
(五)合作内容
1、校企双方继续加强陆地交通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国家工程实验
室、综合交通运输智能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科研平台的共
建,共同推动轨道交通国家实验室等科研平台的申建。双方相互开放
已有的科研平台,共同推动成都轨道交通同城异地检测认证基地建
设,以期资源共享,发挥更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校企双方充分利用各自在科技成果、资本和市场等方面的优
势,采用市场化机制和企业化的运作模式,通过联合申报国家、四川
省、铁总等科研项目的合作形式,在第二代磁浮交通系统、城轨、高
速动车组等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及产业化,使之尽快在本地产业化,助
推成都世界轨道交通产业之都建设。
3、积极支持乙方院士工作站的工作。甲方将积极推动相关院士
专家团队与乙方签订进站合作协议,乙方提供必要的经费、项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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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相应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条件。
4、建立博士后流动站。乙方负责拟定科研需求,落实科研经费,
提供津贴。甲方相关领域专家作为兼职学生导师,负责选派博士后到
流动站开展科研工作,相互考察和讲学,并组织青年教师和青年工程
技术人员学习交流,共建创新实践基地,实现产业基地的转型。
5、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与服务,乙方除提供相关条件外,将
视具体情况,在政策、技术服务费用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六)科研专项
立足前期合作基础,结合双方优势与需求,拟重点围绕以下几个
方面开展合作:
1、理论分析、仿真研究:包括牵引电传动、轮轨关系、振动、
噪声、结构设计强度、动力学性能、电子化样机等方面;
2、基础技术研究:包括电磁兼容、疲劳强度、弓网关系、轮轨
关系等方面;
3、下一代轨道交通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包括智能信息系统、牵
引传动系统、制动系统、走行系统、大型结构及材料体系、综合高效
节能环保技术及新能源运用等;
4、磁浮技术研究:包括中低速磁浮可靠性技术研究、高速磁浮
列车关键技术研究等;
5、工业设计:造型及内饰,转向架系统以及具有新筑特色的产
品系列等;
6、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探索:能量无线传输技术、变轨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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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新结构转向架,新材料应用,材料成形控制,产品健康状况评估,
智能制造,新能源应用等。
(七)合作方式
1、双方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合作,分别成立企校合作领导小组及
办公室,双方的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领导
小组副组长,乙方合作办公室设在设计研究总院,甲方合作办公室设
在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该两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部门(办公室)
负责人,负责科研专项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
2、双方商定,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每年访问一次,副组长原则
上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
议,主要对双方领导的最新指示及有关工作进行具体落实。双方确定
一名联络员负责进行信息交流及联系。
(八)合作期限及效力与变更
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为三年,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期满后,
若双方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五年。
三、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专项合作推进协议,有利于公司与西南交通大学科技
合作进一步深入,有利于公司在相关领域研发能力及产业化能力的提
升。但具体合作事项推进的时间表、实施进度仍需有关各方另行协商
签订相关协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专项合作推进协议的签署
不会对公司短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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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双方签署的《科技专项合作推进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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