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6 证券简称:唐德影视 公告编号:2016-113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授信相关约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授信相关约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事项概述
(一)关于调整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银行授信
之担保安排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授信相
关约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一项调整后的银行授信情况为:“公司拟向包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 3 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
为以下两种:(1)1 亿元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1 年,贷款用途为影视剧拍摄、
人力成本及其他流动资金,该项银行授信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及其配偶林丽萍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未来预期收益权及应收账款进行质押的形式提
供担保;(2)2 亿元为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贷款用途为影视剧《赢天下》
项目拍摄,该项银行授信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及其配偶林丽萍、赵健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后经与银行协商,拟将该项银行授信修改为:“公司拟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市分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 3 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为以下两种:
1、1 亿元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1 年,贷款用途为影视剧拍摄、人力成本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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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流动资金,该项银行授信由公司关联方吴宏亮及其配偶林丽萍、赵健、李钊、
王大庆及其配偶张因佳、张哲及其配偶舒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以
未来预期收益权及应收账款进行质押的形式提供担保;2、2 亿元为项目贷款,
期限不超过 3 年,贷款用途为影视剧《赢天下》(以下简称“该剧”)项目拍摄;
该项银行授信由以下三种方式提供担保: 1)公司关联方吴宏亮及其配偶林丽萍、
赵健、李钊、王大庆及其配偶张因佳、张哲及其配偶舒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如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不能提供网络视频公司关于本剧不低于 5 亿元的
预售合同,则实际控制人吴宏亮追加持有的不低于市值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上
市公司(唐德影视,股票代码 300426)股票作质押担保;(3)在本次项目贷款
首笔用款 14 个月后若该剧不能获得广电总局审核通过并取得《发行许可证》,则
实际控制人吴宏亮追加持有的不低于市值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上市公司(唐德
影视,股票代码 300426)股票作质押担保。”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
整向银行申请授信相关约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其他内容不变。
(二)本次披露的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上述担保所涉议案《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授信相关约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已经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宏亮、赵健、李钊回避表决。独立董
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事项还需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10月30日
住所: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C3-028
法定代表人:吴宏亮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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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
广播剧、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年4月1日止)。一
般经营项目: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
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制作、代理、发布:影视广告;影视投资
与管理,组织、策划综艺活动,电影、电视剧本的创作;货物与技术进出口。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
资产为202,822.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91,183.50万元,2016年上半度
实现营业收入26,617.1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66.88万元。(以
上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三、董事会意见
2016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向银行申请授信相关约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2016年9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向银行申请授信相关约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
控制人或将提供股票质押担保。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并未收取任何费用,
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
序合法。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以及《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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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授信相关约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相关事宜,并同意将该事宜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上述公司关联
方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控制人或将提供股票质押担保的
关联交易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该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表决
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
意见。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不超过30,000万元,不少于18,000
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4,000万元,其余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为0元),占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经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32.06%,不少于
19.23%,无逾期对外担保。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为其提供担保之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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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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