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减持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皖江物流
股票代码:600575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11 层 02、03 单元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9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11 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6 年 9 月 26 日
1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皖江物流”)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
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
增加或减少其在皖江物流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个人或机构,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 15
目 录
释义........................................................................................................................................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5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情况..............................6
第二节 权益变动(持股)的目的 ............................................................................6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皖江物流股份目的.......................................................6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对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基本情况................................................................6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7
三、 皖流 1 号资产管理计划、皖流 2 号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安排.............8
四、 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9
五、 监管部门核准情况...............................................................................................10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一、 其他应披露事项...................................................................................................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声明.................................................................................11
3 / 15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西部利得基金、信息 指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披露义务人
皖江物流、上市公司 指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安徽皖江
本报告书 指 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4 / 1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11 层 02、03
单元
3、法定代表人:安保和
4、注册资本:300,000,000 元整
5、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846083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7、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长期
9、股东及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2 利得科技有限公司 49%
10、通讯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9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11 楼。电话:021-385728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在公司任职情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况
安保和 男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长、法定代
表人
5 / 15
贺燕萍 女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总经理
刘建武 男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李兴春 男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陈伟忠 男 中国 中国 否 独立董事
沈宏山 男 中国 中国 否 独立董事
严荣荣 女 中国 中国 否 独立董事
徐剑均 男 中国 中国 否 督察长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
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 5%以上
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产品名称
西部利得增盈
1 顺威股份 002676 100,238,385 25.06% 1 号资产管理
计划
第二节 权益变动(持股)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皖江物流股份目的
因资产管理计划运作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旗
下“西部利得皖流 1 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5090 万股皖江物流股份,目
的为收回投资获取投资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对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6 / 15
持有的全部剩余 29,010 万股皖江物流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西部利得皖流 1 号资产管
理计划”(以下简称“皖流 1 号”)持有皖江物流股份 341,000,000 股,占皖
江物流总股本的 8.73%。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减持皖流 1 号持有
的 50,900,000 股皖江物流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皖流
1 号仍持有皖江物流股份 290,100,000 股,占皖江物流总股本的比例降为
7.4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大宗交易,具体如下:
2016 年 9 月 2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西部利得皖流 1 号资产管理
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皖江物流股份总计 50,900,000 股,减持股份
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
三、皖流 1 号、皖流 2 号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内容
1、“西部利得皖流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和“西部利得皖流 2 号资产管
理计划”均成立于 2015 年 9 月 9 日,上述两个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通过股份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取得了芜湖飞尚港口有限公司转让的
皖江物流股份合计 485,500,000 股,其中皖流 1 号持有皖江物流股份
341,000,000 股,皖流 2 号持有皖江物流股份 144,500,000 股。
7 / 15
2、上述两个资产管理计划分为优先级份额、次优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规定,优先级份额享有按其预期收益优先分配资产管理
计划项下认购份额本金及收益的权利。次优级份额将在优先级份额获得收
益及本金的分配后,获得按其预期收益分配资产管理计划项下认购份额本
金及收益的权利。劣后级份额将在次优级份额获得收益及本金的分配后,
获得剩余财产的分配。且在本资产管理计划终止清算结束时,若优先级委
托人及次优级委托人累计分配所得低于合同约定的本金及预期收益之和,
劣后级委托人有义务以现金形式对差额部分进行全额补偿。
3、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皖流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和皖流 2 号资
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人,依法代为行使该两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皖江物
流股份所对应的上市公司股东权利(包含但不限于股东表决权)并履行股
东义务。
4、因持有及卖出皖江物流股份获得的对应收益归该两个资产管理计划
所有。
5、皖流 1 号资产管理计划收取每年 0.20%资产管理费、每年 0.20%资产
托管费;皖流 2 号资产管理计划收取每年 0.20%资产管理费、每年 0.20%资
产托管费。
6、上述两个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存续期限均为合同生效之日
起 12 个月;资产管理人有权根据资产管理计划的实际运作情况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提前结束或者延长本资产管理计划,具体以资产管理人公告为准。
7、皖流 2 号资产管理计划已于 2016 年 9 月 5 日提前结束。
8、上述两个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无其他特别条款。
8 / 15
四、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受让上市公司股份性质均为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第三方权利或者实施代
持等权利限制等,不存在股权转让的法律障碍。本次转让无附加条件,无
补充协议,协议双方不存在就表决权的其他安排,协议双方就港口公司在
皖江物流中的其余股份不存在其他安排。
五、监管部门核准情况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本次大宗交易减持无须
经过监管部门核准,仅需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16 年 9 月 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西部利得皖流 2 号资产管理
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皖江物流股份 144,500,000 股,减持股份数
占公司总股本的 3.70%,并于 2016 年 9 月 6 日通过安徽皖江物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公告。
“西部利得皖流 1 号资产管理计划”本次减持皖江物流股份 50,900,000
股后,皖流 1 号与皖流 2 号已合计减持皖江物流股份 195,40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 5%。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
9 / 15
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
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报告书所提及的资产管理合同等其他相关文件;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10 / 15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声明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保和
日期:2016 年 9 月 26 日
11 / 15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 上 市 公 司 安徽芜湖经济技术开发
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 区港一路 16 号
股票简称 皖江物流 股票代码 600575
信息披露 信 息 披 露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
义务人名 义 务 人 注 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限公司
称 册地 11 层 02、03 单元
拥 有 权 益 增加 □ 减少√ 不 有 无 一 致
的 股 份 数 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 是 □ 否 √ 否为上市 是 □ 否 √
公司第一 公司实际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大宗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12 / 15
信息披露
义务人披
露 前 拥 有 股票种类:流通股
权益的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341,000,000
占上市公
司 已 发 行 持股比例:8.73%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
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流通股
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
变动数量:50,900,000
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1.30%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 是 √ 否 □
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
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3 / 15
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
是 □ 否 □
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
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
情形
本次权益
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
是 □ 否 □
到批准
[以下无正文]
14 / 15
15 /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