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16-068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
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锋利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伊之密精密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为以“消费信贷担保”模式购买公司产品客户
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6 日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为以“消费信贷担保”模式购买公司产品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且对于公
司为客户提供消费信贷担保的事项,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
上述议案通过后,公司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以
下简称“顺德农商行”)经深入沟通,准备将此前拟为客户提供“消费信贷担保”的
模式调整为专用机械设备行业通用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模式。因此,截至
目前,公司尚未开展上述为客户提供消费信贷担保的相关业务。
公司现与顺德农商行达成一致意见,拟对此前通过的议案作出部分调整,调
整后如下:
为扩大公司销售规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采用专用机械设备行业通
用的“买方信贷”业务模式开展销售活动。董事会将在本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
授权董事长陈敬财先生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以下简
称“顺德农商行”)签署相关文件。顺德农商行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推荐的符合条件
的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贷款,贷款金额,利率等具体内容以银行与借款人签署的
具体借款合同为准,该贷款全部用于客户向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或
其子公司支付采购货款,公司为通过公司或子公司以买方信贷业务方式购买公司
产品的客户在顺德农商行贷款金额不超过 2.6 亿元人民币范围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额度有效期为 24 个月,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担保期间至相应借款合同
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后二年。
我们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已将上述的
风险控制在最低,且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3 票,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在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共同设立“设备租赁款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部分优质下游客户分期付款的购买需求,更好的促进公司产品销售,
公司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合作银行”)共同投
资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应收设备租赁款收益权信托计划,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与公司的投资比例分别为 95%及 5%,并由公司对工
商银行理财资金的本金及收益提供担保。
公司将与合作银行共同投资信托公司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下游客户的应收设
备租赁款所形成的信托收益权,并由公司对合作银行的本金和收益提供担保,通
过此类业务合作,有利于扩大公司的产品销售规模。
本次总投资不超过 7,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为 1 年,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3
年,按月支付投资本金及收益。董事会将在本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授权董
事长陈敬财先生与合作银行签署相关文件。
我们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已将上述的
风险控制在最低,且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3 票,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在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