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2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
于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上
午 11:00 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3 号楼 6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丁莎莎女
士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
至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93)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 2016 年 9 月 26 日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