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编号:2016—045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第七次董事会
于 2016 年 9 月 25 日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关于核准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6]1790 号),公司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数量 39,754,4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12.50
元人民币/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并已于 2016 年 9 月 10 日发布了《天华院化学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详见 2016 年 9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www.sse.com.cn)的公司 2016-038 号公告),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事项已经完成,按照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的修订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70,881,624 元 410,636,024 元
第十九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370,881,624 公司股份总数为 410,636,024 股,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370,881,624 股 410,636,024 股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