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
截至 2016 年 9 月 19 日止
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203号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青岛天华院”) 编制的截至2016年9月19日止《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 青岛天华院管理层的责任
青岛天华院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关于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这种责任包括
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
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
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报告 第1页
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鉴
证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
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在我们的鉴证工作范围内,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
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
的、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
了青岛天华院截至2016年9月1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本报告使用范围
本鉴证报告仅供青岛天华院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用途,因
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
务所无关。
鉴证报告 第2页
(本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鉴证报告 第3页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6 年 9 月 19 日止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6年9月19日止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要求,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90 号)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 39,754,400 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12.50 元。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6,93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699,385.4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9,230,614.6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5993
号《验资报告》。
二、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6 年 5 月 17 日公告的《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
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将不超过人民币 49,693
万元,计划对 1 个具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16 年 9 月 19 日止,本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计人民币
14,581,650.00 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 第1页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6 年 9 月 19 日止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截至 2016 年 9 月
19 日止拟以募集
序 项目预计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资金置换预先投
号 总额(万元) 金金额(万元)
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元)
1 南京天华二期
49,693 49,693 14,581,650.00
工程项目
合计 49,693 49,693 14,581,650.00
三、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截止 2016 年 9 月 19 日,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
479,230,614.60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81,680,369.00 元(已扣除承销费
用和账户管理费 15,249,631.00 元,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扣除的发行费用
2,449,754.40 元),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固支行营业
室开立的账号为 2703001329200117974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 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