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矿:公司和莱州鸿昇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来源:深交所 2016-09-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莱州鸿昇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〇一六年九月

本补充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在中国济南共同签署:

甲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宇路 750 号 5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虹

乙方:莱州鸿昇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朱桥镇朱桥村

法定代表人:鞠文彬

在本补充协议中,以上各方单独称为“一方”,合并称为“双

方”。

鉴于: 甲乙双方已于 2016 年 9 月 9 日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为

进一步明确原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内容,经双方协商,对《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作补充约定如下:

1、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 3.1 条第一款后增加一款,作为

该条第二款:“在本次重组实施后,若乙方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第四条的约定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了标的资产过渡期内的亏

损补偿,对于亏损补偿中对应盈利预测补偿期内的亏损部分(即根据

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确定的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

资产的亏损金额),在计算盈利预测补偿期内实现的累计扣非净利润

(P1)时,应予以加回”。

2、《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 3.1 条第二款顺延为第三款,内容修

改为:“盈利预测补偿期内,如甲方使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

募集资金以借款形式投入莱州金盛朱郭李家金矿建设和开采项目的,

应与莱州金盛签订借款协议,并约定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

准利率;如甲方使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以增资形式

投入莱州金盛朱郭李家金矿建设和开采项目的,所涉及年度的《专项

审核报告》应对当年实现的扣非净利润进行调整,以该年度一年期银

行贷款基准利率为基准,扣除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实现的收益。具体计

算公式为: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实现的收益=以配套募集资金向莱州金

盛增资的金额×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1-莱州金盛所得税税

率)×增资资金到账日至当年年末天数/365”。

3、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 6.1 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 6.2

条:

“6.2 若甲方在补偿期限内有现金分红的,乙方应在商业银行

开立专项账户用于存储该现金分红。双方同意,该专项账户由甲乙双

方共管,不得用于除存储甲方现金分红外的其他目的;乙方在盈利预

测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不得支取该账户存款;若根据 6.1 条约定,

需要由乙方将获得的现金分红赠予甲方时,乙方应配合将专项账户中

的余额(包括本金及孳息)转付甲方。”

4、本补充协议为《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组成部分,二者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内容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

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5、本补充协议壹式伍份,双方各持壹份,其余以备向监管机关

上报材料之用,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和莱州鸿昇矿业投资有限

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签章页)

甲 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和莱州鸿昇矿业投资有限

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签章页)

乙 方:莱州鸿昇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云鼎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