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公告编号:2016-042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5 日 9:30 在兰州市西固区合水北路
3 号公司办公楼 504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
事 8 人,另有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
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世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
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下述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
案》
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 2016 年 9 月 19
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458.165 万元,拟置换金额为 1458.165 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发展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6-43)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本着股东利
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相关规则以及《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根据募
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中不超过 39,5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计划将上述资金分三笔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序号 归还期限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 6,000.00 董事会决议之日起6个月内
2 12,500.00 董事会决议之日起9个月内
3 21,000.00 董事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
合计 39,500.00 -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
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
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6-044)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
编号 2016-045)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