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的专项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或“主
承销商”)作为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化股份”、“上市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根
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监会第 127 号令)、《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对上市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注: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的词语和简称与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各项词语和简称
的含义相同。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已经得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 组 及向郭东泽等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 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
[2016]892 号)核准,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郭东泽、
长城国融,合计 2 名特定投资者。本次配套融资总额不超过 7 亿元,发行价格不
低于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上市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第 21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7.26 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 96,418,732 股。
2016 年 8 月 30 日,华普天健出具了《黑化股份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8
月 30 日止,上市公司已向特定投资者郭东泽和长城国融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96,418,732 股,募集资金总额 700,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56,352,708.71 元,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43,647,291.29 元,其中计入股
本 96,418,732.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547,228,559.29 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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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表所示:
序号 募投项目 募投金额(万元)
1 集装箱(普通柜、冷藏柜、散粮柜) 不超过 48,000
1.1 普通集装箱 不超过 25,000
1.2 冷藏集装箱 不超过 15,000
1.3 散粮集装箱 不超过 8,000
2 商务物流网络及管理系统信息化 不超过 7,000
3 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 不超过 15,000
3.1 场站仓储设备 不超过 8,000
3.2 冷链仓储设备 不超过 7,000
合计 不超过 70,000
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具体包括:普通集装箱拟购置 20 英尺
箱 9,000 台、40 英尺箱 3,356 台;40 英尺冷藏集装箱 1,000 台;20 英尺散粮集装
箱 3,600 台。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获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福
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发改备[2015]C02009 号),项目法人为安通物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的调整情况
募投项目购置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调整前后对照情况如下表所示: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规模 投资规模
数量(台) 数量(台)
(万元) (万元)
1 集装箱购置费 -- 不超过 48,000 -- 不超过 48,000
1.1 20 英尺普通集装箱 9,000 不超过 15,300 3,050 不超过 4,000
1.2 40 英尺普通集装箱 3,356 不超过 9,700 1,000 不超过 2,200
1.3 40 英尺冷藏集装箱 1,000 不超过 15,000 1,500 不超过 22,500
1.4 20 英尺散粮集装箱 3,600 不超过 8,000 1,500 不超过 3,300
1.5 特殊尺寸罐箱 -- -- 1,000 不超过 9,600
1.6 40 英尺超高加高箱 -- -- 1,000 不超过 2,800
1.7 常规尺寸罐箱 -- -- 400 不超过 3,6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仍为安通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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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的调整原因
上市公司对募投项目购置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调整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一)立足沿海,打通纵深的需要
募投项目立项至今已有 1 年多的时间。鉴于目前传统的沿海综合运输的方向
已经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向我国纵深城市发展海铁联运,从传统的沿海综合运输
向全国范围内的综合物流运输转变已势在必行。具备与运输模式匹配的箱型,是
向我国纵深城市发展的前提。
(二)细分市场,精细化运作的需要
为满足客户专门化、精细化的物流服务需求,安通物流拟针对客户特种货源
订制专门类型、专门尺寸的集装箱,以有利于提高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增加客户
黏性。
(三)深入冷链蓝海、打造全方位冷链仓储服务的需要
通过近几年的冷藏货源的开发,安通物流冷链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现有的冷
藏集装箱及计划建造的冷藏集装箱可能无法满足日益扩大的冷链业务规模需要。
同时,冷链物流是物流行业中的高端子行业,增加冷藏集装箱物流服务有利于提
升集装箱物流服务商的品牌形象。
综上,上市公司为了推动本次募投项目达到预期目标,拟对募投项目中购买
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方案进行调整。
五、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购置集装箱的调整,有利于优化募投项目购置集装箱的类型
及数量,使其更符合上市公司战略规划和市场需要。
本次对募投项目购置集装箱的调整,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会对募集资金投产后的预期产能和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
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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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履行的相关程序
上市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已获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
改革局核发的《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发改备[2016]C02043 号),项目
法人为安通物流。
上市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并向安通物流增资的事项已经
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43,647,291.29 元,拟用于向安
通物流增资,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467,525,773.00 元,其余 176,121,518.29 元计入
安通物流的资本公积;增资后,安通物流注册资本拟变更为 550,000,000.00 元。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并向安通
物流增资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上市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的事项已获泉州市丰泽区发展
和改革局核发的《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发改备[2016]C02043 号),并
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上市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的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
内容,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监会第 127 号令)、《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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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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