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黑化:关于使用配套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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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ST 黑化 公告编号:2016-059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配套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配套募集资金对全资

子公司增资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资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6】892 号文“关于核准黑龙江

黑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郭东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郭东泽、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96,418,732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7.26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0,000,000.00 元。截至 2016 年 8 月 30 日,公司收到郭东

泽、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 700,000,000.00 元,扣除

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56,352,708.7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43,647,291.2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会验字[2016]4554 号《验资报告》。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

提高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公司董事会决定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

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物流”)进行增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

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增资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批

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2 号召开的黑龙江黑化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购买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的议案》,募集资金扣除相

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投资项目 数量(台) 投资规模(万元)

1.集装箱购置费 不超过 4.8 亿元

1.1 普通集装箱小柜 3,050 不超过 4,000

1.2 普通集装箱大柜 1,000 不超过 2,200

1.3 冷藏集装箱 1,500 不超过 22,500

1.4 35 吨超宽敞顶箱 1,500 不超过 3,300

1.5 特殊尺寸罐箱 1,000 不超过 9,600

1.6 40 尺超高加高箱 1,000 不超过 2,800

1.7 常规尺寸罐箱 400 不超过 3,600

2 商务物流网络及管理系统信息

不超过 7,000

3 场站仓储设备及冷链仓储设备 不超过 15,000

3.1 场站仓储设备 不超过 8,000

3.2 冷链仓储设备 不超过 7,000

合计 不超过 70,000

本次增资的实施,有利于安通物流尽快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现公

司快速发展,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概况

公司名称: 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 年 10 月 30 日

注册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刺桐北路 868 号

法定代表人:郭东圣

注册资本:8,247.4227 万元

主营业务: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普通货船运输;从事国内船

舶代理和货物运输代理业务、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

鲜);国际货运代理(不含须经前置许可的项目);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

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集装箱装卸;销售:建材、纺织品原料、煤炭、船用

配件、钢材、机电设备、食用农产品、橡胶、润滑油、矿产品。(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安通物流 100%股权。安通物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财务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安通物流总资产 2,410,836,943.93 元,总负债

1,703,351,605.77 元 , 净 资 产 707,485,338.16 元 , 2015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3,063,469,216.99 元,利润总额 275,138,110.39 元,净利润 204,554,702.56

元。(以上数据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安通物流的资产总额为 2,520,038,281.23 元,负

债总额为 1,701,009,125.36 元,净资产为 819,029,155.87 元。2016 年 1-6 月

实 现 收 入 1,676,315,953.00 元 , 利 润 总 额 149,044,570.71 元 , 净 利 润

111,527,357.65 元(以上数据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增资的具体方案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安通物流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

与发行有关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43,647,291.29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467,525,773.00 元,其余 176,121,518.29 元计入安通物流的资本公积。增资后,

安通物流的注册资本为 550,000,000.00 元。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安通物流进行增资,是用于重大资产重组募

投项目的建设,本次对安通物流增资有利于促进本次募投项目顺利稳步实施,该

增资完成后将增强安通物流营运资金实力,有利于安通物流业务的拓展,从而实

现公司快速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安通物流进行增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

投资方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

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配套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

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安通物流进行增资,是用于重大资产重组募

投项目的建设,本次对安通物流增资有利于促进本次募投项目顺利稳步实施,该

增资完成后将增强安通物流营运资金实力,有利于安通物流业务的拓展,从而实

现公司快速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安通物

流进行增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质性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配套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进行增资。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配套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

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安通物流进行增

资,是用于重大资产重组募投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本次募投项目顺利稳步实

施,该增资完成后将增强安通物流营运资金实力,有利于安通物流业务的拓展,

从而实现公司快速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

安通物流进行增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质性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

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议

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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