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战略合作伙伴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90 证券简称:荣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78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伙伴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合同
内容的每一阶段仍需单独签署协议约定具体事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谨慎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及长期收益的影响存在不确
定性。
3、截至目前,最近三年上市公司未出现签订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不达预期
的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9 月 23 日,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系联软件
(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系联软件”)在北京签署了《战略合作伙伴协议》,
正式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此次战略合作,双方将会共同创新并研发适合中国
医院的医院智能集成平台与临床数据中心产品,以及适合中国需求的医疗 IT 大数据
应用,以解决目前业界最关注的医疗数据标准化与医疗信息互联互通以及医疗大数
据应用的需求。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系联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 万元(美元)
法定代表人:约翰马舍拉(John Macheras)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乙 12 号双子座大厦(东塔)19 层 1902-1903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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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开发、生产计算机软件硬件;软件硬件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培训;销售自产产品;计算机软件硬件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产品安装维修及保养服务;商务咨询服务(涉及配额许
可证、国营贸易、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系联软件是 Intersystems 在中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Intersystems 是一家成
立于 1978 年,总部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剑桥的私人控股公司。该公司致力于开发突
破性的先进软件技术,以追求卓越和帮助客户成功为已任,在医疗等诸多领域提供
数据管理、战略互操作性以及分析平台。Intersystems 还基于这些平台提供统一的
医疗应用,以确保医疗服务的互联性。该公司在全球设立办事处,其产品已经覆盖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
3、本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金额,本协议无需提
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与系联软件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着双方的战略定位及优势互补,经双方共同商定,确立本次战略合作内容如
下:
1、建立全面深度战略合作关系。基于统一健康智能平台,双方将在产品定价、
技术服务、产品开发、员工培训、市场营销等方面展开全面合作。
2、产品定价,是基于 Intersystems 的 HealthShare 中国区价格表。
3、技术服务,Intersystems 向战略合作伙伴提供软件升级和技术支持服务,
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向其 HealthShare 客户所提供服务的第三线支持。
4、产品开发,Intersystems 可酌情分享其在医疗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知识,
来为战略合作伙伴提供有关公司解决方案的咨询服务。
5、员工培训,根据双方的约定,Intersystems 将免费为战略合作伙伴的员工
提供在线培训和其他相关培训。
6、市场营销,双方将确定联合市场活动,包括独家开展的活动,以推广公司和
Intersystems 的产品和品牌。
7、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期限为生效日期起五年,经双方同意,本协议可
在任何时候终止。任一方可在另一方违约时,提前发出书面通知来终止本协议。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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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协议,公司应立即支付终止前产生的所有许可费和服务费。
8、本协议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
释,并且双方同意服从中国北京市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
1、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及长期收益的影响存在不确
定性。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大力的推进了公司在健
康数据领域的应用与服务,有利于抓住市场机会,快速推动大健康、大数据等领域
的战略布局。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合同内
容的每一阶段仍需单独签署协议约定具体事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如下:
序号 最近三年披露的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签署
1 2013 年 10 月 11 日 正在履行中
的《战略合作协议》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解除
限售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
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4、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履行相应的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伙伴协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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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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