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之标的资产过户进展情况的公告(三)

来源:上交所 2016-09-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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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6—080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

项之标的资产过户进展情况的公告(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签发的《关于核准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63 号)。本次交易的标的

资产为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香江好天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沈阳好天地”)100%股权、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金海马”)持有的深圳市家福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家福特”)100%

股权、深圳金海马持有的郑州物业和长春物业、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物

业,共 5 处标的资产,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公告的《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31)。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 5 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

已全部完成,具体过户进展情况如下:

一、标的资产的过户进展情况

1、深圳家福特置业 100%股权过户手续已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完成办理,内

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之标的资产过户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59)。

2、沈阳好天地 100%股权过户手续已于 2016 年 5 月 3 日完成办理,内容详

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事项之标的资产过户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59)。

3、郑州物业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完成产权过户手续,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之

标的资产过户进展情况的公告(二)》(公告编号:临 2016-075)。

4、长春物业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完成产权过户手续,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之

标的资产过户进展情况的公告(二)》(公告编号:临 2016-075)。

5、广州物业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完成产权过户手续。

至此,本次交易的五处标的资产已全部完成过户手续。

二、后续事项

公司尚未完成向深圳金海马、南方香江、香江集团发行 414,572,865 股人民

币普通股股份登记手续,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同时还需向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

将另行公告。

中国证监会已核准香江控股向不超过 10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3.50 亿元。香江控股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期限

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

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三、风险提示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核查意见。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3、相关标的资产的过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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