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 2016—078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Kunwu Jiuding Investment Holdings CO., Ltd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
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9 月 22 日,公司接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集团”)的通知,九鼎集团全资子公司拉萨昆吾产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昆吾”)于 9 月 22 日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
司部分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
拉萨昆吾是九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九鼎集团是具有股权控制关系的一致
行动人。
二、本次增持情况
拉萨昆吾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九鼎投资 A 股股份 2,327,845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0.54%。
本次增持前,拉萨昆吾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九鼎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西中江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江集团”)持有本公司 313,737,309 股,占公司
总 股 本 72.37% 。 本次 增 持 后 , 中 江 集团 和 拉 萨 昆 吾 合 计 持有 本 公 司 股 份
316,065,154 股,占公司总股本 72.90%。
三、后续增持计划
九鼎集团基于对九鼎投资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从
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坚定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九鼎
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根据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股
份,累计增持数量(含本次已增持部分的股份)不低于 200 万股,不超过 1000
万股。
四、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五、九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本公司将继续关注九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