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8 证券简称:常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7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及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8 月 25 日开市时起停牌,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
2016 年 9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44),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9 月 1 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2016 年 9 月 8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45),公
司股票自 2016 年 9 月 8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6 年 9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6),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9 月 19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情况及目前进展情况
公司此次拟发行股份购买医疗服务业资产,目前公司已与交易对方(标的公
司股东)签署了购买资产框架协议,除此之外尚未达成任何正式协议。本次重组
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方式初步确定为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标的公司控股权,同时募集配
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目前公司正在与
相关各方积极沟通、洽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以上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具
体交易事项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阶段。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2016 年 8 月 24 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
况
1、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票种类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曹坚 人民币普通股 110,358,640 27.58%
2 江苏常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41,972,861 10.49%
3 韩巧林 人民币普通股 9,057,120 2.26%
4 陈普安 人民币普通股 7,664,240 1.92%
5 张兰永 人民币普通股 6,728,120 1.68%
6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4,774,884 1.19%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7 人民币普通股 4,564,500 1.14%
公司
8 张岳明 人民币普通股 3,752,000 0.94%
9 周弘恺 人民币普通股 3,618,560 0.90%
10 李家荣 人民币普通股 3,003,920 0.75%
2、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票种类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江苏常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41,972,861 13.90%
2 曹坚 人民币普通股 27,589,660 9.14%
3 陈普安 人民币普通股 7,664,240 2.54%
4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4,774,884 1.58%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5 人民币普通股 4,564,500 1.51%
公司
6 张岳明 人民币普通股 3,752,000 1.24%
7 周弘恺 人民币普通股 3,618,560 1.20%
8 李家荣 人民币普通股 3,003,920 0.99%
9 严献忠 人民币普通股 2,821,720 0.93%
10 戴春霞 人民币普通股 2,733,560 0.91%
三、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 2016 年 9 月
23 日前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但因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事项涉及的工作量较大,涉及的沟通协调工作较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
案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前披露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
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
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
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常宝股份,证券代码:002478)将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开
市起继续停牌。
四、预计复牌安排
公司承诺争取在 2016 年 10 月 24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
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
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开市时起复
牌,公司承诺将按最新规则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全力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
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则要求以及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