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16-034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因
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冠电器;证券代码:300510)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周三)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通过指定媒体披露
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
经公司及有关各方论证和核实,上述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
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9 月 23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
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
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
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如有)将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恢复交易,并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如有)
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复牌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或者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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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如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嫌内幕
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公司可以自主决定是否
终止本次重组。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
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
易。
二、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有关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或者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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