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电气: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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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16-034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因

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冠电器;证券代码:300510)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周三)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通过指定媒体披露

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

经公司及有关各方论证和核实,上述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

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9 月 23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

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

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

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如有)将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恢复交易,并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如有)

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复牌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或者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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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如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嫌内幕

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公司可以自主决定是否

终止本次重组。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

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

易。

二、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有关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或者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3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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