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9-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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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

《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说明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安徽皖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及核查,现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

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就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董事亦就公司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1

4、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经

营者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

和责任心,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的相关规

定。

特此说明。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1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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