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6-85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上午 9:30 时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下半年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根据 2016 年度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对 2016 年度下半年融资工作做出安
排,经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谈并达成融资意向,拟定了 2016 年度下半年公司对外
担保计划。董事会认为:
1、公司 2016 年度下半年对外担保计划全部是公司为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融资资金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资金,符合全体股东的利
益。
2、近年来公司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整体负债率在合理的范围内,具备
一定的债务偿还能力。
3、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可以
不要求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本次对外担保计划全部是公司为子公司或者子公
司之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
4、同意公司 2016 年度下半年对外担保计划,并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在合理
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在计划融资额度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相应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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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担保,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签署以上所述担保额度内担保合同及相
关法律文件。
5、同意将本次对外担保计划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提请同意 2016 年度下半年对外担保计划自公司 2016 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大
会做出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6 年 9 月 22 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公司 2016 年度下半年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
号[2016-8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本次关联交易系控股股东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控
股”)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上峰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借款34,760万元,用于补
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借款年利率为6%,借款期限为三年,自2016年7月1
日起开始计算;该笔债务自2016年7月1日起12个月内还款30%,自2017年7月1日
起24个月内偿还其余70%。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孔祥忠、
张本照、余俊仙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予以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
董事俞锋、俞小峰系上峰控股的股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本次
会议的 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6 年 9 月 22 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号[2016-87])。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议于2016年10月10日下午14:30时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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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召开2016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上述第一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6 年 9 月 22 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站上的《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度第八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16-88])。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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