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6-164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和会议议案,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孟广宝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
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关联方上海保华万隆置业有限公司因建设项目需要,芜湖长轩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拟通过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向上海保华万隆置业有限公
司发放委托贷款,贷款本金 16 亿元人民币,公司拟为关联方保华万隆的委托贷
款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 16 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 4 年。
本 议 案 详 见 2016 年 9 月 22 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6-165)。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孟广宝先生、
吴继伟先生、王德明先生、李安红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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