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2016-082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9 月 18 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七名,
实际参加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王永辉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对召开董事会的规定,经表决方式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引进投资者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香雪亚洲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雪亚洲”
)的经营发展,同意公司与香雪亚洲、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
工集团”)、广州市南业营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业营元”)签署《增
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由南业营元以现金 218.52 万元对香雪亚洲进行增资,其
中 214.29 万元进入公司实收注册资本,其余 4.23 万元进入公司资本公积。公司
及香雪亚洲其他股东轻工集团放弃本次增资享有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
后,香雪亚洲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加至 714.29 万元,公司持有香雪亚洲 63%
的股权,轻工集团持有香雪亚洲 7%的股权,南业营元持有香雪亚洲 30%的股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增资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宜不构
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
《关于对子公司增资引进投资者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收购广州营元食品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饮料产品的品牌开发管理和市场渠道运营能力,董事会同意公
司子公司香雪亚洲与广州玉铭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铭富”)、何伟安、
陈少贤、广州营元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元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约定香雪亚洲以 182.60 万元的价格收购营元堂 100%股权,其中以 91.30 万
元的价格收购玉铭富持有的营元堂 50%的股权,以 82.17 万元的价格收购何伟安
持有的营元堂 45%的股权,以 9.13 万元的价格收购陈少贤持有的营元堂 5%的股
权。收购完成后,营元堂成为香雪亚洲全资子公司。
由于本次交易对手中的何伟安先生同时为香雪亚洲新进股东广州市南业营
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收购股权的资金来源于香雪亚洲自有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收购股权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购
广州营元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九月二十日